近日,记者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商家发高清视频“全网寻人”,被寻找的人疑似存在逃单行为。记者尝试联系两家发布过类似视频的长沙商家了解情况,其中一家餐厅的负责人李先生称,顾客有逃单嫌疑,他们才把视频发出来。“顾客很年轻,却告知店员他们不会用手机点单,全程都没提过买单的事情。”
记者随机采访几名餐厅负责人,他们均称,理解同行的行为,但自己不会这么做。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称,将顾客的照片放在社交平台上涉嫌侵犯肖像权,严重的甚至涉嫌诽谤罪。如果顾客逃单金额过大,或将涉嫌诈骗罪。
商家质疑顾客逃单:
(资料图片)
自称不会手机点单, 全程未提买单
近日,记者刷到了一个“寻人”视频,这条来自于长沙一家餐厅。顾客一家三口的穿着与正脸展现得清清楚楚,为防止误伤其他露脸食客,该商家还用箭头标记出需要寻找的顾客并配文,“有认识的朋友麻烦帮我转达下,这位顾客在本店遗失了特别重要的东西,服务员小姐姐要赔上两三天工资呢”。商家还评论称:“跑单真可耻!”这句话引发网友的激烈讨论。
有网友说:“第一次去你们店,以为打票的时候就已经买单了,因为在其他地方(吃饭)下单时就(直接提示)付款了。有一次我和闺蜜争着买单,点了单就以为付款了,出门后你们提醒没付款,当时怪尴尬的。”一位疑似门店工作人员的网友回复:“扫码点单即使忘记了也能留下信息,我们能联系上,这个顾客说不会用手机,线下点的单,所以没有留下信息。”还有网友留言:“他们这个明显不是故意跑单,要么忘了要么都以为对方付过了。
7月4日,记者联系上该门店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向记者还原了事情经过。他说:“当时这一家三口来门店消费,大概200多元。可能他们当时吃饭忘记买单,就这么走了。我们之所以发社交媒体是为了发泄一下情绪,因为我们觉得他们有故意逃单的嫌疑。我们店里都是扫码点单的,因为扫码的话会留下手机号。这对夫妇很年轻,他们却说不会用手机,让我们给点餐。现在回想一下,可能是因为这样不会留下信息,他们吃完后就直接走了,全程都没提买单的事情。”
无独有偶,另外一名长沙商家也在社交媒体上晒出4张高清照片并配文:“全网帮找一下三位顾客,带了条狗狗,认识的可以私聊我。”当有网友在评论区问到原因时,视频发布者称“遭遇了逃单”。
记者拨打该餐厅门店电话尝试核实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会尽快核实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同行:
能理解但自己不会这么做
7月4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实体餐饮门店负责人。针对“发布视频寻找逃单者”的做法,负责人都说,可以理解,但自己不会这么做。
长沙南门口附近一家餐厅的负责人王先生说:“一般情况下,顾客都会选择以团购套餐的形式来门店消费,所以暂时没有碰到过逃单的情况,最多也就是吃完套餐里的菜品后,又加了一些菜,随后忘记付钱。在我们联系他们后,立刻付了款。”
段女士在星沙开了一间清吧,她遭遇过一次逃单,“有一次顾客买了团购套餐,但到了门店后,值班员工忘记找他们核销,顾客消费完后就离开了门店,随后在平台上申请了退费,由于也有一部分员工自身原因,因此我们后续没有找他们支付餐费。”段女士说。
这两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理解商家发布视频寻找“逃单者”的行为,但自己不会这么做。“实体餐饮这几年基本上没赚什么钱,摊上这种事情肯定心里不舒服。如果发生在我们店里,我们会尝试联系顾客,或者报警处理。”
律师说法:
如遇恶意逃单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本次事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顾客没有付钱,商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能否直接将顾客的样貌发布到网上?为此,记者咨询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的意见。
刘明认为,消费者如果吃饭后没有付款,商家可以第一时间联系消费者,“如果消费者只是忘记支付,那么无法将其定性为恶意逃单。商家可以与顾客进行沟通。如果商家没有顾客联系方式,可以报警处理”。
刘明表示,如果恶意逃单,那么消费者涉嫌侵犯商家的权益,商家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商家也不能将顾客的高清照片放到网上,“顾客没有付钱,自然有不对的地方,但这不是商家随意将他人照片放到社交媒体上的理由。未经顾客允许的情况下就发布照片,已经侵犯了其肖像权。如果顾客没有逃单,商家在视频内容或者评论区中捏造顾客逃单,甚至导致顾客被网暴,那么商家不仅侵犯其肖像权,也侵犯了其名誉权,严重的甚至还涉嫌诽谤罪。”
刘明同时指出,如果顾客恶意逃单金额过大,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果金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那么涉嫌诈骗罪。”
来源 :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