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基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的发展战略需要,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浙江冠宇拟在四川省德阳市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冠宇”)投资建设动力电池生产项目,一期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预计建设期为42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冠宇动力电池生产项目(具体以备案项目名称为准)。
实施主体:德阳冠宇。
项目选址:成都二绕以北,108国道以东,成都大道西侧(详细地址以宗地图为准)。
项目拟用地面积:项目总占地1360亩,其中一期占地727亩,二期占地633亩。
项目总投资:一期103亿元(25GWh)。
项目建设周期:土地摘牌后,须一年内动工建设,力争半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42个月内全部建成投产。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约定时限为准。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约定期限内未动工,甲方协调有关部门收回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项目建设内容:一期项目规划建设十条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包括生产厂房,办公楼,研究院,食堂宿舍以及配套设施,达产后产能达25G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