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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93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核准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